温州大学智能制造工程实验中心
智能制造工程实训中心

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1-20 阅读次数:2521次

各学院、各实验室(中心):

近期发生的复旦大学学生投毒案和南京理工大学实验室爆炸案,对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8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结合期中教学实验室(中心)安全检查工作,在全校教学实验室(中心)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的

健全实验室(中心)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学校实验室(中心)安全工作体系,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期中教学实验室(中心)安全检查常规工作,开展此次教学实验室(中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主要排查教学实验室(中心)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危化品安全管理,废弃物处置管理,病原微生物安全管理,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仪器设备操作安全管理,内务管理,台账资料建设等情况。

三、工作安排

本次教学实验室(中心)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采取学院自查和部门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请于5月15日前完成本学院教学实验室(中心)的安全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上报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备案。教务处、保卫处将于5月16日-5月24日对各教学实验室(中心)进行复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实验室(实训室)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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