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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1-20 阅读次数:3298次

各学院、各教学实验室(中心):

为切实做好学校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新学期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实验教学的正常开展,请各教学实验室(中心)结合自身情况,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浙教安〔2013〕57号)的精神,在放假前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认真部署假期的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结合教务处、保卫处5月16日-5月24日的学期例行安全检查反馈意见,组织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积极整改并及时上报,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安全度过假期。

2、排查整治重点

主要排查教学实验室(中心)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危化品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废弃物处置管理,病原微生物安全管理,放射性物品安全管理,仪器设备操作安全管理等情况。

3、做好假期实验室开放登记工作。对实验室开放时间、开放地点、工作人员、负责人、实验内容危险等级、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并报教务处。开放的实验室负责人要做好指导与监督工作,不允许在实验室留宿,如需进行连续性实验,要保证2人以上参与;在进行化学反应实验,实验人员不得离开。对于暑假期间无人使用的实验室,要关好水、电、气,锁好门窗并进行封门,防止火灾和溢水等事故的发生。

4、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制订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方案,明确巡查责任人、责任区域、工作职责。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根据预案采取积极有效的应急措施,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应及时报告保卫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

5、各单位汇总安全检查情况及假期开放实验室(见附件二),盖章后于2013年7月2日前提交到教务处(行政楼301B),电子版发送至chencong@wzu.edu.cn。

6、各实验室(中心)请在放假前完成对所属仪器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


附件一: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pdf
附件二:温州大学假期开放实验室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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